笔趣阁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叶书辞霎时听到了血液冻结的声音。

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缓慢地转身,对上男人英俊的脸庞。

这么多年过去,虽然她五官没发生大的改变,可毕竟是成熟了,想不到沈赐这样都能认出她来。

台下人山人海,男人到底什么时候认出她来的?

“沈赐,好久不见。”叶书辞勾起唇笑了笑。

“什么时候来这边的?”

阳光是最为灵巧的剪刀,将男人的身影衬托得笔直修长,沈赐西装板正,站姿挺拔,褪去少年气的他多了些成熟和深沉。

“今天有个采访。”

“你如今当记者了?”

叶书辞点头:“就在苏城广电,今天刚刚入职。”

沈赐轻缓地笑了声,似乎在笑她所说的第一天,低缓好听的笑声荡漾开,弄得叶书辞有点不好意思。

“一会儿还去工作吗?”

叶书辞摇摇头:“我们工作弹性还挺大的,刚才完成了今天的任务,就不需要再去了。”

“今天学校是有什么新闻吗?”

“还是之前那个大学生被网络诈骗的案子,不过我们约定的今天的采访时间,”叶书辞指了指不远处的宿舍楼,“刚采访完不久。”

沈赐长长地“嗯”一声,漆黑的眼眸定然落在她脸上,扬扬眉笑笑:“我还以为你到大礼堂采访。”

叶书辞脸上的笑容立刻止住了,顷刻有点心虚。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怎么觉得沈赐这话怪怪的,就好像她是为了见他故意去的大礼堂?

她喉咙一哽,似乎任何时候都不是沈赐的对手。

叶书辞对上男人揶揄的目光,抿抿唇耐下心,把怎么遇到的那个女生,又怎么来到的大礼堂说得清楚明白。

沈赐笑了笑:“这么多年没见了,我请你吃个饭吧。”

叶书辞尴尬地摸了摸肚子,她正想说自己刚刚吃过,可这样似乎不太礼貌,再怎么当年也是同桌,人家给了她那么多帮助。

她点点头:“好啊。”

两个人也没去太远,就在大学城附近找了家口碑还不错的餐厅,沈赐将车停好,对叶书辞说:“我之前来这里吃过几次,菜品挺有特色,估计你会喜欢。”

沈赐走在前,叶书辞跟在后。

那么多年过去了,沈赐还会记得她的口味吗?

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下了,光影是暧昧的暖黄色,泛起暖融融的光芒,照在沈赐那张出类拔萃的脸上。

服务员主动上前为他们介绍菜品,沈赐点了几道,又看向叶书辞:“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叶书辞弯唇笑笑:“没有了,你点的都是我爱吃的。”

“没想到你还记得。”

“毕竟是当过同桌的关系,”男人淡淡笑了声,“哪能这么容易就忘记了。”

叶书辞定定地望着沈赐。

视线略过男人深邃的眉眼,划过高挺的鼻梁,再往下,是薄削的唇,凸起的喉结。

沈赐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好看,多了些深沉的男人味,魅力更胜从前,电视上那些明星都没有他惊艳。

可她的心态跟十七八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还记得那时候的她,尽管跟沈赐当了同桌,成了朋友,关系愈发靠近,可每次独处的时候,沈赐稍微说一点除学习之外的话题,就会把她弄得脸颊热乎乎的。

她知道自己没出息,可面对他,只能甘为败将。

此刻的她心境平和,哪怕几天之前,得知自己用尽整个青春喜欢过的人也喜欢过她。

可她依旧没有了波澜,就像个多年老友一般,谈谈话,叙叙旧,话家常。

“这些年过去,我见过口味最好记的就是你,”沈赐无奈一笑,“爱吃的都是咸的,辣的,再不就是油炸过的,几乎都是口味重的。”

叶书辞赧然一笑:“现在为了健康,吃的也少写了,不过口味没怎么变。”

“我记得你那时候爱吃清淡的。”

“现在也是。”沈赐抬眸,“我对吃不太讲究。”

也确实是这样。

当年他们那群人中,最爱吃的莫过于周子奇,时常从晨读就开始计划中午的餐食,沈赐明明是家庭条件最好的一个,却对吃什么一点都不在乎,就如性格一样清淡。

两人闲聊了几句,菜就上齐了,可筷子却少了一双,沈赐起身找服务生要筷子:“等我一下。”

“小姐姐,你也是苏大的吗?”

叶书辞刚喝了口水,抬起头发现身旁站了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男生戴着眼镜,身形高大,长相干净。

“不是,我来这边吃饭的。”叶书辞将水杯放下,两秒就想明白为什么男生以为她是苏大的。

这个餐厅开在大学城,男生自然就觉得来这边吃饭的都是大学生。

男生抿了抿唇,耳根飞过一抹红,叶书辞皱皱眉:“怎么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想加个微信可以吗?”男生的手不自然地垂在身侧,有些不好意思。

原来是来搭讪的。

叶书辞今天穿了件米色长袖,下身浅蓝色宽松牛仔裤,很随性的打扮,长发垂在身后,往后捋了捋,露出小巧而莹润的耳垂,笑容甜美,皮肤通透,看着就像个大学生。

她笑容照旧温柔,不闪不避地对上男生视线:“不好意思呀,我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男生更加不好意思,说了声“打扰了”几乎落荒而逃。

“小同桌如今也这么受欢迎啊。”

清冷低淡的嗓音徐徐传来,如汩汩清泉流淌在耳畔,叶书辞愣愣地抬眸看向身后。

沈赐居然叫她小同桌,熟悉又陌生的称号,自他之后,再也没人叫过她小同桌了。

仿佛又回到了那年。

影影绰绰的灯光下,穿着西装的男人正微微挑着眉,一脸玩味地看着她。

沈赐身形高挑,黑眸轻轻扫过来,无形之中多了些压迫感。

叶书辞咽了咽口水,她明明没做什么,此刻却有种抓包一样的尴尬。

沈赐这人也真是的,不都快结婚的人了?不怕林蔚吃醋吗?虽然他们之前也没发生什么,只是老友叙叙旧。

“没,”叶书辞笑着迎向男人,“哪有你受欢迎啊,当年情书都一捆一捆的。”

“还打趣起我了,”沈赐坐回沙发上,嗓音夹杂了几分清冷,“不过我看这男生倒是像个卖茶叶的。”

明明一点都不像好吗?

人家学弟正经得很。

叶书辞也没继续聊这个话题,两人说起学生时代的经历,她笑了笑:“对了,前几天,我还碰见蒋大力了。”

沈赐身体微微一顿,表情也有些微微的不自然,过了两秒才恢复。

男人手指轻叩桌面,状似随意地问道:“都聊了什么?”

“当然聊过去呀。”叶书辞继续吃饭,“大家都很怀念过去的时光。”

叶书辞没多说蒋大力告诉了她什么,毕竟这都是陈年旧事了。

何况沈赐如今都快结婚了,再提过去那些事只是庸人自扰罢了。

沈赐“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

结完账后,沈赐送她回去,门口迎接的服务生小姐姐一如既往挂着甜美微笑:“欢迎二人下次继续光临,今天我们这边有个活动,只要是情侣扫我们这个微信,可以免费领取三朵玫瑰。”

“我们不是情侣。”叶书辞报以礼貌一笑,就迈开脚步离开了。

沈赐的脸色微微一沉。

*

与沈赐的意外见面,没对叶书辞造成任何的心绪起伏,她的生活照旧,上班,回家,睡觉,看似平淡乏味,却比在宋城的日子舒心多了。

也许是因为有奶奶陪在身边。

叶书辞看了好几套房子,都不太满意,要么地理位置不行,要么就是租金太贵。

她虽然还有部分积蓄,可毕竟打算在苏城长居下去,还是尽量省着点花为好。

回来一周,如果非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奶奶从原本的温柔关怀,变成了三令五申要求她去相亲。

甚至下达了死命令:“周六下午三点半,亚蓝猫咖,小辞,必须去,听到了没?”

在奶奶的逼迫下,叶书辞梳洗打扮一番,按时走到亚蓝猫咖。

林南已经到那里了,男人坐姿端正,穿了身灰色西装,模样倒很正经。

叶书辞简单捋了捋头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走了过去,她将包放下:“不好意思啊,有点来晚了。”

林南扶了扶挂在鼻梁上的眼镜,看了眼腕上的手表,笑了声:“现在才三点二十,叶小姐,你很守时。”

叶书辞尴尬地笑了笑。

“对了,叶小姐,我提前给你点了杯卡布奇诺,似乎女士都爱喝奶咖,您介意吗?”

“不介意,”叶书辞扯了下唇,“我确实还蛮喜欢喝卡布奇诺的。”

林南的身份是高中老师,其实从普通男人中,他长相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身高一米八,身材匀称,脸上稍微有点痘印,皮肤稍微黑了点,不过倒很健康。

叶书辞想到了前几天跟沈赐吃的那顿饭。

沈赐坐在她对面,清隽的气质,超高的颜值不失为一种视觉享受。

“叶小姐?”林南微扬一点声调,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叶书辞这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叫我本名就好。”

男人一句一个“叶小姐”弄得她还挺尴尬。

“好的,叶小姐,”林南捂住嘴笑了声,愣了愣,“叶书辞。”两人随便闲聊了一句,竟然意外地发现,他们都是林宋大学毕业的,林南比她大三届。

又聊起学校的食堂,还有校外的小吃街,林南列举了不少好吃的,他说自己是个妥妥的吃货,叶书辞一旦提到哪个熟悉的小吃店不干了,脸上还流露出沮丧的神情。

这不是叶书辞第一次相亲了,唐笑和奶奶都或多或少逼着她相过亲。

她遇到过好几个奇葩男嘉宾,刚一坐进来,那股子油腻气质挡都挡不住,摩挲着贵重手表,垂眸看她的模样,像是庙宇中俯视众生的神明。

林南性格谦卑也真诚,虽然没有来电,但是做个朋友也蛮不错。

“咱们加个微信吧?”林南笑起来眼眸微眯,倒是亲和力十足。

叶书辞干脆地拿出手机,扫了他。

第一次见面时间不宜太久,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说了结束,林南说什么都要送她回去,叶书辞也没推脱,报了奶奶小区的名字。

“你这个位置距离苏城广电挺远的吧?”

“对,我坐地铁接近一个小时,最近想着租房呢。”叶书辞随口道。

“租房?”林南摸了摸下巴,“我一哥们正打算把房子租出去呢,就在广电那边,我要不帮你问问?”

“那片地理位置挺好的,在市中心,”叶书辞抿抿唇,“如果太贵的话,我可能预算不够。”

林南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浮现几道细纹,显得格外温和:“我这朋友有很严重的洁癖,宁愿价格低点,得交给爱干净的人才行。”

“我看你就挺合适的,要不我还是问问吧,也就一句话的事,万一就帮你解决了这个麻烦呢。”

叶书辞客气地笑了笑:“那就谢谢林大哥了。”

*

同样的傍晚。

沈赐和周益凌办完案子出来,总算完了一个大心思。

晚风徐徐,律所的车停在街道拐角处,周围车水马龙,周益凌感慨着:“沈赐,还是你厉害,不愧是咱们律所的当家人,三言两语就把当事人说动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沈赐轻笑一声,没说话。

“你看前面那一对,”周益凌没事就喜欢乱看,指了指前方走在一起的男女,“男人温和高大,女人气质靓丽,还挺配啊。”

沈赐抬眸看向前方。

女人身姿婀娜,一头长发堆在雪白颈窝里,衣服质地轻柔像云朵,随风轻轻摆动着,虽然是最简单的打扮,却挡不住女人骨子里的温雅气质。

不是前几天刚跟他吃过饭的叶书辞还能是谁?

男人蹙眉,眸色愈发深沉。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周益凌只得默默加快步伐,“吃枪药了?沈大律师,慢一点行不?”

热门推荐

暴风城打工实录
暴风城打工实录
我叫杰斯·塞索,洛丹伦来的,我有力气,有耐心,年轻有脑子,只要一个银币我就愿意加入你的队伍,把木头从东谷伐木场送到暴风城大门口。 什么?你只能出40铜……那到闪金镇吧。 别,就暴风城,50铜。 40铜就40铜,哥。你别走啊,看你这话说的,我不干真没人干了。 行吧,你走吧,看你能走多远,你走。 啊呸!
又一个鱼雷连载871万字玄幻
谁让他修仙的!
谁让他修仙的!
“我反复强调,修仙界的风气本来就是歪的,不是我带歪的,都说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那为什么我获胜了还总是有人诬陷我?”陆阳剑仙面对记者采访如此说道,表示非常愤怒。 第二天。 “我反复强调,修仙界的风气是我带歪的,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我获胜了!”陆阳剑仙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如此说道,表示非常愤怒。——《修仙日报》为您报道。
最白的乌鸦连载1455万字武侠
黄昏分界
黄昏分界
黄昏为界,阴阳二分。 当邪神的血肉从大地的裂隙里拥挤了出来,当山脉一样的血肉出现在了各个地方。 有人恐惧,有人膜拜,有人烧香上供。 也有人尝了尝,咦,味道不错? 于是,血肉变成了庄稼,人们贪婪的收割,争夺,走鬼问灵拜祖宗。 胡麻自恐惧之中转生而来,食太岁,养火炉,历尽艰辛,与遍地的邪祟争命求活,然后…… ……什么?我才是邪祟?
黑山老鬼连载405万字科幻
异兽迷城
异兽迷城
高阳是个孤儿,六岁穿越到“平行世界”,从此生活在一个温馨的五口之家。 十八岁那年,高阳偶然发现世界真相:这里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一个神秘领域,身边的亲人朋友全是可怕的“兽”!发现真相的高阳差点被杀,关键时刻获得系统【幸运】——活得越久就越强! 一场羔羊与狼的厮杀游戏由此展开…
彭湃完结528万字玄幻
狩魔猎人的异世之旅
狩魔猎人的异世之旅
“昆特牌不能算玩物丧志......昆特牌!狩魔猎人的事,能算丧志吗?” 某个狮鹫学派的狩魔猎人对自己沉迷打牌不去接委托的事如此辩解道 其实就是个狩魔猎人到处打牌顺便接委托,然后寻找学徒希望能找到继承人的故事
天国的节操君连载1577万字玄幻
十日终焉
十日终焉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 当我以为这只是寻常的一天时,却发现自己被捉到了终焉之地。 当我以为只需要不断的参加死亡游戏就可以逃脱时,却发现众人开始觉醒超自然之力。…
杀虫队队员连载567万字玄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