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第14章 好福气啊

众多食堂各具特色,滋养了燕大学子的味蕾和肚皮。

但在这个年代燕大只有四个食堂,大饭厅就是其中之一。

大饭厅与图书馆相隔也就百米左右,这里是1952年院系大调整后,北京大学迁至燕园为了适应实际需要建起来的,当时建起了一大一小两个学生食堂,其中较大的那个食堂被称作“大饭厅”。

大饭厅从建成起就没有座位,所以还兼任着礼堂的功能,每逢大型会议、放电影、文艺汇演,这里总是座无虚席。

林朝阳来到大饭厅的时候这里已经被学生们占领,大家人手一個用毛巾和带子缝成饭包,内装着饭盒,挂在书包上。

食堂的每个窗口前都排着长队,林朝阳第一次进来,想看看食堂都有什么菜色、价钱如何,便在每个窗口前都转了一圈。

食堂的菜分了几个等级,熬土豆丝、熬洋白菜、熬萝卜丝这些常见素菜五分钱一份;鸡蛋西红柿、锅塌豆腐这些沾点儿荤腥的菜就得一毛了;一毛五的菜就属于真正的肉菜了,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还有两毛钱的回锅肉、红烧肉和四喜丸子,这放在东北叫硬菜。

林朝阳看了一圈,菜的卖相没的说,尤其是红烧肉,他看着有学生里打了一份,油亮油亮的,隔着几米远都能闻见肉香。

而且以这个年代的条件来说,燕大食堂所供给的菜品几乎吊打国内95%以上的食堂,关键是价格便宜。

一份红烧肉才两毛钱,看着至少得有个三两肉,这个菜价估计连肉钱都赚不回来。

燕大的学生幸福啊!

林朝阳坚定的站在了红烧肉队伍的后面,眼见着到他打菜了,前面的哥们儿却站在那犹豫了起来。他在红烧肉和锅塌豆腐两个菜之间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了锅塌豆腐。

转身的功夫,林朝阳瞥见了对方的长相。

肤色黝黑,小分头,眯眯眼,薄嘴唇,他第一眼看过去便觉得眼熟。

顾不上多看两眼,轮到他打菜了,一份米饭、一份红烧肉装在铝饭盒里都冒尖,看着便觉得喜庆,这可比后世食堂大姨的手稳多了。

打完了饭,想找个地方吃饭,林朝阳才发现周围的餐桌都没位置了。

他踅摸了一圈,发现刚才打菜犹豫那哥们儿旁边恰好还有个空位置,便走了过去。

大饭厅没座位,吃饭只能站着,林朝阳发现这帮学生里大部分人吃饭的速度都很快,偶尔有不紧不慢的,看着穿戴便知道是家里条件不错的。

不过林朝阳最佩服的是站着吃饭还能看书的,若是放在后世,林朝阳肯定看到这情况肯定要腹诽一句:装逼犯!

可这是七十年代的燕大校园,不存在这种装逼犯。

这么说有点绝对,因为林朝阳脑子里又飘过了火车上遇见的“逼王”章耀中。

他正想事呢,冷不防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吓的他一块红烧肉差点卡在嗓子眼。

转头看去,他心里冒出来一句话:你是真禁不住念叨!

“隔着老远就觉得像,还真是你!”

章耀中一脸故人重逢的喜悦,语气夸张。

“小章?好巧啊!”

两人打了个招呼,林朝阳紧忙扒拉完饭盒里的饭菜,对章耀中说道:“我先去刷个饭盒,等会出去聊。”

“好。”

刷完碗,林朝阳提着吃饭的家伙出了大饭厅,便瞧见了章耀中正在跟刚才打菜犹豫的那哥们儿说话。“林大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中文系的同学、小师弟刘振云,河南人,今年HEN省的高考状元。”

章耀中介绍的看起来很熟,实际上他也是前两天接新生的时候认识的刘振云。

林朝阳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刚才看着这人眼熟,原来是他。

他又给刘振云介绍道:“振云,这是林朝阳林大哥。”

林朝阳跟刘振云握手寒暄了两句,章耀中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在燕大了?嫂子不是在燕师大上学吗?”

“我在这工作。”

章耀中闻言表情满是诧异,在火车上相遇时林朝阳都是捧着章耀中聊天,把他的个人信息查了个底儿掉,章耀中对林朝阳却一无所知。

他只记得林朝阳说他陪媳妇来燕京上学,还说自己是个队小老师。

“你在这工作?”

“嗯,在图书馆当图书管理员,临时的。”

临不临时不重要,重要的是“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七个字。

火车上陪妻子来燕京上学的队小老师,再见面华丽转身成了燕大的图书管理员,这个变化让章耀中一时张口结舌。

“诶,这个……林大哥,真没想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章耀中又补充道:“能在学校又碰上你,真是缘分。”

“确实是缘分。”林朝阳笑道。

章耀中随即又高兴起来,“这下好了,以后图书馆有熟人,方便占座了。”

林朝阳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头上被安了个“工具人”标签,这小子多少有点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章耀中对林朝阳能以队小老师的身份成为燕大图书管理员非常好奇,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到图书馆工作了?”

林朝阳并没有遮掩,说道:“你嫂子家里是燕大的,我跟着她回城,作为教职工家属被安排在图书馆工作。”

此话一出,章耀中惊诧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艳羡,背后又隐藏了一点对林朝阳软饭硬吃的嫉妒,表情复杂的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林大哥,好福气啊!”

别说是他了,连一旁一直听着两人聊天的刘振云都觉得神奇。

农村娃娶了个城市女知青,不仅被带回了城,还给安排了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么体面的工作。

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青年运气未免太好了。

林朝阳还得回去换胡文琼吃饭,他没功夫附和章耀中的惊叹,又跟他聊了几句便告辞而去。

章耀中望着林朝阳的背影,脑海中闪过陶玉书明艳的长相,过了好一会儿才悠悠道:“林大哥好福气啊!”

“确实。”刘振云点头同意。

章耀中看了刘振云一眼,伱根本不知道他的福气有多美。

热门推荐

暴风城打工实录
暴风城打工实录
我叫杰斯·塞索,洛丹伦来的,我有力气,有耐心,年轻有脑子,只要一个银币我就愿意加入你的队伍,把木头从东谷伐木场送到暴风城大门口。 什么?你只能出40铜……那到闪金镇吧。 别,就暴风城,50铜。 40铜就40铜,哥。你别走啊,看你这话说的,我不干真没人干了。 行吧,你走吧,看你能走多远,你走。 啊呸!
又一个鱼雷连载871万字玄幻
万古神帝
万古神帝
八百年前,明帝之子张若尘,被他的未婚妻池瑶公主杀死,一代天骄,就此陨落。八百年后,张若尘重新活了过来,却发现曾经杀死他的未婚妻,已经统一昆仑界,开辟出第一中央帝国,号称“池瑶女皇”。池瑶女皇——统御天下,威临八方;青春永驻,不死不灭。张若尘站在诸皇祠堂外,望着池瑶女皇的神像,心中燃烧起熊熊的仇恨烈焰,“待我重修十三年,敢叫女皇下黄泉”。
飞天鱼完结3943万字玄幻
带着网咖回1950
带着网咖回1950
二十一世纪的党员李锐带着他新装修且能链接2022年网络的网咖回到1950年。 一百二十台超越当时最先进电脑的现代电脑会给一穷二白的华夏带来什么呢? ps:纯爽文,不要考据,考据就以本书设定为主。谢谢。
一斤小鳄梨连载344万字历史
慢性沉迷
慢性沉迷
联姻当天,周酩远飞赴南非,一去三年。 回国航班上,他叫秘书拟好了离婚协议和补偿。 周酩远拎着离婚协议迈进舒鹞的办公楼。 舒鹞正在舞蹈室里跳舞,蕾丝吊带配短裤,胯上别着一抹蓬松的白纱,舞姿时而刚劲时而曼妙。 舞毕,一群男团小鲜肉团团围过去吹彩虹屁。 其中一个男孩好奇道:舒老师您包里掉出一枚钻戒,您结婚了? 舒鹞拿了戒指随意丢回包里,擦着汗,闲闲道:我丧夫。 舞蹈室外的周酩远:? #不如跳舞,谈恋爱不
殊娓完结57万字女生
谁让他修仙的!
谁让他修仙的!
“我反复强调,修仙界的风气本来就是歪的,不是我带歪的,都说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那为什么我获胜了还总是有人诬陷我?”陆阳剑仙面对记者采访如此说道,表示非常愤怒。 第二天。 “我反复强调,修仙界的风气是我带歪的,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我获胜了!”陆阳剑仙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如此说道,表示非常愤怒。——《修仙日报》为您报道。
最白的乌鸦连载1455万字武侠
异兽迷城
异兽迷城
高阳是个孤儿,六岁穿越到“平行世界”,从此生活在一个温馨的五口之家。 十八岁那年,高阳偶然发现世界真相:这里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一个神秘领域,身边的亲人朋友全是可怕的“兽”!发现真相的高阳差点被杀,关键时刻获得系统【幸运】——活得越久就越强! 一场羔羊与狼的厮杀游戏由此展开…
彭湃完结528万字玄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