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第10章 不卖给你

秋天的夜空,显得格外高远。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月华如瀑,洒在天地间。

杜中宵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有一种落寞的感觉。两个世界的穿梭,让他对身边的一切总是有一种疏离感。身边的人看着很近,却又远在天边。

到了韩家脚店门前,杜中宵哈了哈手,挑起门帘走了进去。

新雇的小厮顺儿看见杜中宵进来,急忙行礼问好。

杜中宵答应一声,随口问道:“生意好么?”

顺儿开心地道:“好,好。小官人看店里如此多的客人,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杜中宵看店内的座头坐了十之八九,知道顺儿说的不虚。今天是卖烈酒的第三天,名声渐渐传播开来,客人越来越多,受欢迎程度超出了杜中宵意料之外。

糟白酒醇厚不足,又烈又呛,并不是上好的白酒。要酿好的白酒,还是要用高粱才行。高粱中含有鞣酸,对人有毒,但酿酒后不但毒性尽失,还会产生特别的香味。这种又烈又呛的酒,多是体力劳者喜欢喝。忙了一天的活计,腰酸腿痛,喝上一杯,解乏活血。却没想到自卖开始,远近的酒鬼听说之后,都纷纷寻了过来,都要试试这力气极大的新酒。

烈酒最终定价二十文一斤,比原先预想的价钱稍低了一些,主要是为了好卖。花上三五文钱喝上一碗,随便吃点零食,半醉半醒之间也是一种享受。

在柜台前站着与人闲聊的韩练看见杜中宵进来,忙招呼道:“贤侄来了,近前说话。”

到了柜台前,却见三个中年人站在那里,各自面前一碗酒,几个羊蹄一碗蚕豆,在那说话。

这是自卖烈酒之后新起的一种风俗,真正好酒的才会如此。也不要什么菜,就是为了喝酒,享受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若是水酒,却不能够如此喝,需要几个下酒菜,慢慢品才行。

与韩练行过了礼,杜中宵道:“阿爹,现在时候尚早,店里已快坐满,生意还好?”

“好,好!”韩练连连点头。“自卖了烈酒,生意便一天好似一天。以前店里我们一家三口尽可以招呼,现在就不行了,只好招个小厮来帮衬。”

杜中宵点了点头。新招的小厮就是顺儿,今年只有十一岁。城里面这种半大孩子所在多有,这个年代教育又没有普及,他们便到处受雇做工,这个年代反正也没有不许用童工一说。

说了两句话,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对杜中宵道:“你就是杜举人家的小官人?”

杜中宵忙叉手行礼:“在下正是。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中年人笑着道:“我是县衙前街上卖笔的何大郎。年前你阿爹过了发解试,用的正是我家的笔。”

杜中宵心中暗叹了口气,可惜父亲最终没过省试殿试,不然倒是给这家一个好广告。凡是参加科举的举子,卖纸笔的店家都会特意记着。一旦高中,便是他们的活广告。

寒暄几句,何大郎道:“你家里制的这酒真正是好,一碗下肚便就有些酒意。以往喝水酒,我却十碗八碗。这酒好,真不知你是如何想出来的。”

几天工夫,杜中宵早已想好了说词,道:“几个月前,我在城外一座破庙,遇到一个落魄的邋遢道人。见他可怜,买了几个饼给他,那道人便教了我这个制酒的法子,却没说来自哪里。”

何大郎连连点头:“贤侄,你遇到的说不定的是世外高人。佛道之流,多有些神奇妙法,是我们俗世之人不可想象的。他们出家人,却不可用世俗的眼光去看。”

杜中宵连连称是。这是他与家人一起商量出来的忽悠人的说辞,免得别人问东问西。这个年代只要是与佛道沾上关系的秘法,都会因为神秘性抬高身价。

站在这里的三个酒客,都与何大郎一般,是县城里的小业主。他们与韩练的身份差不多,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都对吴家仗势欺人不满。韩练借着杜中宵的烈酒一翻身,他们便赶过来支持。

正在这时,一个小厮提了一个酒坛进来,到了柜前道:“主人家,这是三斤的酒坛,装满了。”

韩练答应一声,急忙拿了酒提打酒,一边问道:“今日买这样多,你家主人宴客吗?”

小厮道:“正是。亲家从乡下来,主人要用这酒招待。说是此酒只有县城才卖,是个稀罕物。”

韩练忙道:“这酒不独是稀罕,喝起来也分外有力气。”

打满了酒,目送着小厮出了门,韩练对杜中宵道:“从今天开始,拿着酒坛酒桶来打酒的人多了起来,每天几十斤酒却有些不够卖。明日我们多制一些,我借辆车子去‘姚家正店’买酒糟。”

杜中宵点头答应。多些酒糟无非就是多蒸一些时间就是,柴又不值钱。

站了不大一会,杜中宵就见到店中进进出出,韩家脚店的生意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临颖县城本来就不大,这里一卖烈酒,一两天便传遍全城,很多人都来尝个新奇。更有那真正爱酒的,自喝了这里的烈酒,水酒便就再咽不下肚下,成了韩家脚店的忠实顾客。

一传十,十传百,现在满城都知道了韩家酒店卖一种有力气的好酒。

正在店里忙忙碌非碌的时候,一个戴了斗笠的汉子从外面进来,颇有些神秘的到了柜台前,取出一个葫芦放在柜台上,压低声音道:“主人家,葫芦里装两斤酒。”

说完,便把一大把铜钱按在柜台上。

韩练答应一声,拿了葫芦去装酒。

韩练转身的时候,却听旁边桌上一个人道:“咦,这不是城外吴员外庄上的刘干办?你家里主人开着‘其香居’那样大的酒楼,怎么到别家来买酒?”

刘干办不想被人认了出来,只好含糊道:“我听说这里的酒有力气,打来尝尝。”

说话的人笑道:“主人家不要卖与他!这厮是吴家庄子里的干办,来买酒只怕没有好心思。再者说了,前些日子他家酒楼不赊酒与你,你又凭什么卖酒给他?”

刘干办涨红了脸,道:“我自花钱买酒,你在那里夹三夹四说些什么!”

听了这话,正在打酒的韩练有些犹豫,道:“你果然是‘其香居’吴家的人?若是如此,我却不能卖酒与你。前些日子你家小员外甚是为难我家,怎么好与你家做生意!”

刘干办道:“小员外是小员外的事,我自拿钱来买酒,如何不卖与我?”

杜中宵冷眼旁观,见刘干办神色不对,知道事情不是买酒那么简单。想来想去,可能是吴克久听了韩家酒楼卖酒的消息,特意派人来打探一下。这个年代的信息传播不方便,吴克久的圈子里,听到这里的消息总是有些滞后。别看现在店里传得热闹,实际上韩家脚店卖烈酒的消息,还只是限在县城里中下层的人们。县里的那些大人物,怎么会关心一个小脚店卖什么。

知道了这里在卖烈酒又能如何?酒是用废酒糟制出来的,难道吴克久还能让姚家连酒糟都不卖给自己?酒糟本来白白扔掉,现在好歹有钱入账,有钱不赚王八蛋,姚家疯了才会断自己财路。

想来想去不得要领,杜中宵便不说话,在一边冷眼看着。

韩练常年做生意,最善查颜观色。见了刘干办的样子,知道不是路。放下酒提,把柜台上的葫芦向外一推,道:“干办,今日却是不能卖酒与你。”

刘干办瞪着眼道:“我拿着钱来买酒,因何不卖?”

韩练摇头:“我一样拿着钱从‘其香居’买酒,你们家因何不卖的,我这里一样。”

周围听的人哄堂大笑,一齐道:“主人家这话说得对!吴家不赊给这里酒,这里一样不卖酒给吴家的人,这叫做有来有往!刘干办,我看你贼头贼脑,定然不是好路数,主人家岂肯卖你!”

今天恰好有几个乡下进城办事的人,住得离吴家城外庄子不远,平日受了他们的欺负,恰好趁这个机会出口恶气。五代的百年动荡,基本把世家大族的势力一扫而空,大宋在法律上已经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主仆在名义上已经是单纯的雇佣关系。没有了经济依赖,就没有人再怕吴家。

韩练坚持不肯卖酒,刘干办有些焦躁。左右看看,都是兴灾乐祸的人,欲发恼怒。

在庄里的时候,谁不奉承自己?那些庄客生计都操在自己手上,平时见了,对自己那是比亲爹还要亲。过惯了那种颐指气使的日子,刘干办哪里受得了这种闲气。

一把拿过柜台上的酒葫芦,刘干办气鼓鼓地道:“老儿,不卖酒与我,今日的账我记下了!”

韩练冷冷地道:“且慢走!把你的铜钱一起带走!钱留在这里,才是真地有账!”

见刘干办出门,杜中宵对韩练低声道:“这厮来的不是路,我跟着看看他到哪里去。”

热门推荐

暴风城打工实录
暴风城打工实录
我叫杰斯·塞索,洛丹伦来的,我有力气,有耐心,年轻有脑子,只要一个银币我就愿意加入你的队伍,把木头从东谷伐木场送到暴风城大门口。 什么?你只能出40铜……那到闪金镇吧。 别,就暴风城,50铜。 40铜就40铜,哥。你别走啊,看你这话说的,我不干真没人干了。 行吧,你走吧,看你能走多远,你走。 啊呸!
又一个鱼雷连载871万字玄幻
我的模拟长生路
我的模拟长生路
仙道何其难!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凡人身带疫病,仙人一旦接触,轻则修为下降,重则还道于天,于是仙凡永隔;仙法不可同修,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李凡穿越而来,虽有雄心万丈,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蹉跎一生。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能够化真为假,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重回刚穿越之时!于是,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第二世,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
愤怒的乌贼连载1059万字武侠
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
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
原书名《美漫:开局指导蝙蝠侠》一朝穿越,席勒成了蝙蝠侠的老师,哥谭大学心理学教授。刚来第一天,布鲁斯·韦恩就进了心理诊室。席勒只得打开美漫聊天系统,发了第一条帖子:蝙蝠侠问我人生的意义,该怎么回答?在线等挺急的。席勒·安戴尔·罗德里格斯,世界级犯罪心理学大师,哥谭大学最知名的心理学教授,他的学生既有超级英雄,也有超级罪犯,但他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蝙蝠侠喜欢称他为“教授”,小丑把他念作“最冷静的疯
遇牧烧绳完结1836万字科幻
我的诡异人生
我的诡异人生
“欢迎来到完美人生模拟器!”“你可选择模拟自己或他人的人生,以此寻求诸多人生难题的解决方案!”……一块从已故双亲手里传下来的手表,让苏午开启了未来人生模拟...
白刃斩春风连载1110万字武侠
凡人修仙传
凡人修仙传
一个普通山村小子,偶然下进入到当地江湖小门派,成了一名记名弟子。他以这样身份,如何在门派中立足,如何以平庸的资质进入到修仙者的行列,从而笑傲三界之中!看凡人修仙传精彩书评集锦,请检索书号:{凡人凡语}
忘语完结1694万字武侠
神话版三国
神话版三国
陈曦看着将一块数百斤巨石撇出去的士卒,无语望苍天,这真的是东汉末年?吕布单枪匹马凿穿万人部队,这怎么看都不科学。赵子龙真心龙魂附体了,一剑断山,这真的是人?典韦单人护着曹操杀出敌营,顺手宰了对面数千步骑,这战斗力爆表了吧!这是不是哪里有些不对啊,陈曦顺手摸了一把鹅毛扇挥了一下,狂风大作,叹了一口气,“这是神话吧,我自己都不正常了。”ps:其实这是一篇正经的种田文……
坟土荒草连载4743万字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