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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真想告诉他,他喜欢他

陆羯炀微顿,转瞬即逝,垂眼一瞬间眼底闪过精光,抬头又变得开朗阳光,笑着轻碰温笛的脸,“是你告诉我的,你忘了?”

表情真的让人察觉不出丝毫异常。

“我、告诉你的?”温笛想不起来记忆中还有这一幕。

“真是你告诉我的,好像是之前你做早餐的时候,不然我怎么知道的?”陆羯炀无辜地眨眨眼。

温笛看着他的脸,心里的疑惑消散了些,的确,如果不是自己告诉他,陆羯炀是绝对不可能知道的。

两个人说话的姿态过于亲昵,陆羯炀个子高,对他说话时得低着头,一不小心就能把温笛整个罩进怀里。

而柔弱的npc即使心眼再多在力气上也抵抗不了对方一点。

可惜这坏狗不知道怎么回事听话得要命,一点也没想过当主人,软软的主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主人脾气坏不把他放眼里,他也只哄着,哄不好就转着圈继续哄。

陆羯炀拿着湿巾继续给温笛擦脸。

温笛本来有点抗拒,转瞬又想,这个人非要对他这么好,他不如就接受好了,他本身就是个坏家伙。

有个人使唤不是很好的事情嘛,反正他再怎么讨好他,他也不会告诉他线索的。

这么想着,温笛抬起了小脸,主动把脏兮兮的脸递上去,还全然不觉露出软嫩白皙的纤细脖颈。

朝思暮想的人对自己主动了,陆羯炀心脏咯噔一下,几乎停了。

他强忍着激动,手有点发抖但努力不被看出来,认真细致给温笛擦脸,直到小脸重新焕发嫩白。

擦干净,陆羯炀将脏的湿巾攥进手心,满脸温柔对温笛说:“乖乖,在这等我,我把厨房收拾一下。”

温笛放弃了自己做饭的念头,他或许天生就无法具备这个技能。

为了晚餐能重新准备,厨房的确需要收拾打扫一下。

“嗯。”温笛点头。

他这么乖,陆羯炀心都要化了,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真想低下头狠狠亲他一口。

温笛一脸冷酷,根本不知道对方心底的臆想竟会离谱到这种程度。

陆羯炀替温笛把身上被熏黑的围裙脱了下来,抓在手里,转身进厨房,袖子被一股小小的力道拽住,他心脏一颤,转头就见温笛漂亮的眸子瞧着他,高傲却嗓音软乎:

“我要和你一起进去。”

心底都开始疯狂咆哮了。

难道老天爷终于看见他了?!

不对,是乖乖终于看见他了?!

陆羯炀面上镇定,把温笛护在臂膀处:“好。”

温笛不敢和傅鸩在同一处地方待着,虽然有姚娜娜和沈妄顷在,但傅鸩的眼神太可怕,让他架不住。

“要不,我也来帮忙吧?”沈妄顷微笑起来,和善说道。

陆羯炀回头看他,语气冰冷:“不需要。”

说完,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姚娜娜都气笑了:“搞得谁跟他抢着当舔狗似的。”

说完,转头看沈妄顷,红唇勾起:“沈哥,咱不跟他一般见识。”

沈妄顷嘴角笑意淡去,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

傅鸩也寒着脸离开。

姚娜娜立马跟上沈妄顷:“沈哥,我们要不要再去顶楼看看,那房间说不定还有什么我们没发现的?”

沈妄顷闻言眸色暗了暗。

就在刘亚俊死的那天上午,他们发现了藏在顶楼的一间密室。那密室藏在房间后面,位置很隐蔽,开关很难找。

如果不是他们经验丰富,很难发现这个密室。

密室是一间正方形的房间,从地上到天花板都摆满了诡异的黄色符咒,一条条带血字的符咒从天花板吊坠下来,让人心里不适。密室内呈现暗红色,很像之前他们团建的那个房间,正中心有一个坛子,上面有张照片,是费胥尧的照片。

他们之前在网络上见到过。

不难猜测那坛子里装的是费胥尧的骨灰。

而这个符阵只可能是唯一住在客栈的温笛所摆弄的。

他们找到了一本书,比对了符上的咒语,他们查到这个符阵是一种可以让死人复活的符阵。

所以,温笛想让他老公复活。

那么,与他们玩家之间有什么关系?

沈妄顷猜测,他们或许是祭品,用他们的死亡来重生他丈夫。

可是,一般祭品都需要放到祭台上,但刘亚俊的尸体被陆羯炀拖出去埋在了山下,而温笛没有离开过客栈,他难道不需要处理刘亚俊的尸体?

这让沈妄顷有点疑惑。

难道,只要死了就可以作为祭祀的一环?这还闻所未闻。

这客栈一定还有什么是他没发现的。

或许,他得在晚上出来看看......

凌乱的厨房里,温笛无处下脚,他被惯坏了,之前老公甚至不会让他进入这么乱的环境里。

陆羯炀撩起袖子,急忙扫了一块干净的地方,让温笛站在角落里。

“乖乖,你在这看着就行,我很快收拾好。”

温笛看着他,不由想起他老公——他老公是他遇见过对他最好的人了,就像陆羯炀表现出的一样。

不过他老公是真心的,陆羯炀......只是玩家。

他咬了下唇,问:“你为什么要把袖子撩起来,不冷吗?”

陆羯炀的小臂很粗,用力的时候肌肉鼓起来一条块,比温笛的小腿都要粗壮。

乖乖在关心他,陆羯炀心花怒放,“怕弄脏,我皮厚,不冷。”

温笛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兴,打扫卫生能让他这么高兴?

他撇过头,指了指柜子:“那有袖套。”

“行。”

陆羯炀听话地把袖子放下来,去拿了袖套戴上。

全程二十分钟,温笛光是坐在旁边看着了。

陆羯炀虽然才十九岁,但他看着就很爱干净,温笛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都不太会收拾家务,只是个半大的少年,尤其是这么凌乱的厨房,没想到陆羯炀收拾起来有条不紊。

厨房重新焕然一新后,温笛眼神惊讶。

“你以前经常收拾家务吗?”仰头问他。

陆羯炀将围裙和袖套挂在一旁,回头笑着看他:“第一次。”

“第一次?”温笛难以置信。

“这也不难嘛。”陆羯炀说。

他挑着眉,眉目间全然意气风发,好像这世界上就没什么能难得倒他的事。

“你真厉害。”温笛不由自主夸奖了一句。

陆羯炀心里热起来,耳根子染上薄红。

他真想凑到温笛耳边,直白地告诉他——他喜欢他。

他可以照顾他,让他在家里当个小王子,什么都不用做,任何事只要交给他就好。

但他不敢。

只敢滚动喉结,笑嘻嘻地说:

“那你以后请我来客栈帮忙怎么样?这样你就不用自己打扫了。”

“我平时很贵的,但如果是你,可以便宜点,或者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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