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松鸡引起的争夺
“汪!!”
看到兔子的一瞬间雄霸就追了出去。
跑了大概三十米,就将一只兔子按倒咬住,另一只则跑的没影了。
“干的漂亮!”
林恒看着雄霸咬着兔子回来,狠狠地夸赞了它一番。
“嗷呜呜~”
雄霸昂着头发出开心的声音,示意林恒将兔子接住。
“可惜了,我还是经验不足,不然能抓两只的。”林恒接过兔子深深的叹了口气,感觉太可惜了,这可能是今天下午唯一的收获了。
掂了掂,这只灰兔足有四五斤,被雄霸咬住的时候就直接吓死了。
兔子皮和松鼠皮的价格差不多,四五块钱一张,值钱的是麂子皮、狐狸皮、貂皮这些,还有羚羊皮、豹子皮,黑熊皮就更值钱了。
这个年代,秦岭物资丰富,这些东西都是有的,只是数量没有大兴安岭那边多。
“林恒,弄到啥了?”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的声音。
砍了两个小时的树,歇息的时候他看到烟找过来了。
“一只野兔,雄霸抓到的。”林恒笑着说。
“好狗啊,你在哪逮的?”小姨父羡慕了,这狗比他家那只聪明太多。
“镇上捡的,也没想到这么聪明。”林恒笑着说。
“那等长大了给我家的狗配个种,我家狗刚好是母的。”小姨父看着雄霸说。
“这没问题。”林恒满口答应。
小姨父又看了看雄霸,蹲下来摸了摸,双目之中满是喜爱,这狗骨架这么高大,看起来就不一般。
“走,我们四处再找找,看看有没有其他猎物。”
小姨父本身也是打猎的,技术还算可以。此时也手痒起来,拿着林恒的弹弓跃跃欲试。
走进山这边的桐树沟,森林渐渐高大起来。
小姨父李佰全拿着弹弓到处打,练习自己的技术,林恒跟着雄霸四处找猎物。
“咦,是天麻。”
突然林恒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植株说道,这是天麻出的杆,橙黄色,一米多高,上面还有小花穗,但是没开。
天麻和蘑菇一样,是利用菌丝寄生生长的,只有每年五六月份会出花剑,很快又会消失,不像一般的植物那样拥有叶子,可以光合作用。
一般有天麻的地方必然会有蜜环菌,因为天麻就是和这种蘑菇共生的,是自然界很奇特的一种现象。
虽然比较奇特,但是天麻的收购价并不贵,林恒看了一眼,拿刀在旁边的几棵树上砍了一个X形状的标记,就离开了。
现在还不是挖天麻的时机,七八月份的天麻最好,也最肥美。
“哎呀,早知道叫林恒你来了,一条毛老鼠被我放跑了。”
这时,前方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懊悔的声音,很显然他打毛老鼠失误了。
毛老鼠就是松鼠,土话是这么叫的,因为松鼠的尾巴上毛特别多。
“我来也未必打得中,松鼠太小了。”林恒摇了摇头。
“我们去那边看看,我就不信今天打不到一只猎物。”小姨夫不甘心的说,穿过桐树沟来到了一片更加高大的林子之中。
林恒看了一下天空,估计五点多六点了,七点半天黑,还能探索一下。
要不是最近盖房子,他都想进入深山探索个几天了,靠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秋天动物才会多一点。
真正大型的猎物都是在深山老林之中。
“汪汪!!”
走进山林没一会儿,雄霸突然又发出呼唤之声,林恒连忙快步走了过去。 “干的漂亮,居然又是一片羊肚菌。”
林恒看着对自己摇头晃尾的雄霸笑的合不拢嘴,它这嗅觉找菌子简直杠杠的。
“嗷呜~~”
雄霸被林恒摸的眯上了眼睛,享受的很。
“你这狗还能找菌子?”小姨父走过来,更加羡慕了。
他家那他条狗可不会这么强大的技能。
“是的,我也是才发现。”林恒嘿嘿一笑,这的确算是雄霸的独门绝招。
这里地上的羊肚菌是另外一种美味羊肚菌,看起来更加胖一些,表面的褶皱是淡黄色的。
看起来比黑脉羊肚菌可爱,味道也更香,是羊肚菌之中最好吃的。
一共采了三十多个,有差不多两斤,这收获让林恒脸上挂满了笑容。
有个能找菌子的狗就是好啊,人在林子里视野受限,再加上环境复杂,很容易错过菌子。
而狗依靠灵敏的嗅觉却很容易发现,就算一些被盖在树叶下面的菌子也逃不过它的鼻子。
小姨父李佰全看向雄霸的目光更是恨不得立马抱回家,林恒怎么就找了这么好一条狗呢,太幸运了啊。
“嘎达,嘎达!!”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松鸡的叫声,紧接着就看到松鸡扇动翅膀从天空中飞过,落在了几百米外的松林里。
“是黑嘴松鸡!”
林恒和小姨夫不约而同的露出惊喜之色,连忙朝着松鸡落下的地方赶去。
松鸡虽然体型都不大,一只最大也就两斤重,但是肉质比野鸡好吃多了,和竹鸡差不多,仅次于红腹锦鸡这等顶级美味。
“汪汪!”
还没走到,雄霸突然叫了起来。
林恒看了他一眼,训斥道:“别乱叫,小心吓跑了松鸡。”
“嗷呜~”
雄霸有些委屈的又叫了一声。
林恒还没搞懂什么意思,远处就传来了走动声,紧接着一个穿着军绿色迷彩衣的大爷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杆猎枪。
“这黑嘴松鸡是我发现的,伱们去别处吧。”老头看了一眼林恒二人,率先说道。
“田老爷子,你这就不讲道理了,咱们一起到的,你凭什么说是自己发现的?”
小姨父李佰全率先开口了,很不满意。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村上的老猎户田百顺,之前林恒第一次上山回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
“放你娘的狗屁,我在这里都守好久了,当然是我发现的,再不走开我可不客气了。”
田百顺低声叫骂,要不是怕惊跑了松鸡,他的唾沫星子都要甩到李佰全的脸上了。
“还是老爷子您离开吧,松鸡从下面沟里飞过来的,你可唬不了人。”林恒也没有退让。
开玩笑,这可是好几只松鸡呢。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手上拿着的弓箭,浑浊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一丝精明之色:“既然你们也不想走,那我们来比一比怎么样?”
“比一比?”林恒眉头一皱,看向田百顺:“怎么比?”
有人可能询问为什么背景是在秦岭,因为作者就住在这座大山脉之中,对这里的风土人情比较了解。
而东北大兴安岭不熟悉,所以挑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写。
并且秦岭之中的猎物是不少的,只是这会儿很少了。
我爸小时候,也就是九零年左右,还看到过云豹和狼呢。